第十五章 大吳律法

只是徐縣令倒是一個特別的縣令。

他六十歲時,并沒有選擇退下來。

看到徐縣令堅持,朝廷與各城知府也沒有強制讓徐縣令下位,而是派出巡查使,悄悄觀察徐縣令辦事,看看是否還能再任。

畢竟能不換,還是不換為好。

否則新的縣令還要熟悉各種事務,比起原先的老縣令來說,就很容易出現本來可以完全避免的一些問題。

而就在這樣的巡查中。

廉政清明的徐縣令都躲過了改朝換代的洗牌,熬到了下一個朝代,又熬下了兩批巡查使。

把前朝的巡查使熬到了牢里,或退隱。

又把今朝的巡查使,從壯年熬到了退休。

同樣,聽旁邊眾人閑聊的寧郃,也知曉這件事情。

皆因這篇游記里,有一段就是講的這個。

全文大意是,

賀安縣里出現偷牛一案,當時八十二歲的徐大人親自帶眾捕快出縣,按照牛蹄與車輪印記,策馬追查賊人下落。

同樣去的,還有今朝的年輕巡查,與前朝退隱的老巡查。

他們在路上還在對賭。

六十五歲老巡查使說,徐縣令必定能追到,且不是做樣子,是真的以高齡策馬,親自追查。

年輕巡查不信,但想到這老巡查使是前朝之人,繼而也沒有多言詢問。

可最后的結果是徐大人不休不眠的策馬行了兩日一夜,把行商追到了,也把一眾捕快給累倒了。

同樣累倒的也有年輕巡查。

老巡查是早有預料的早早離隊,沒有跟著。

因為他曾經也和一位老巡查對賭過徐縣令。

結果也是輸了。

一直輸到改朝換代,他辭退下來,但徐縣令依舊是徐縣令。

好似這么多年過去,徐縣令只是胡子和頭發白了,但體質依舊和年輕人一樣。

而這篇關于徐縣令的游記里,大致都是描述著徐縣令和巡查使的事情。……

而這篇關于徐縣令的游記里,大致都是描述著徐縣令和巡查使的事情。

以多位巡查使的視角。

寧郃看了看,覺得這篇關于徐縣令的篇幅,估摸就是那幾位巡查使的經歷。

由游記的書寫者執筆,由這幾位巡查使訴說。

看來書寫者也是個妙人,為了書寫這篇游記,煞是用心,找了兩個朝代的巡查使。

再回憶這篇幅后的筆者落名。

正是那位老巡查使。

他無官身后,閑來無事,就開始著筆寫徐縣令,從徐縣令六十歲開始寫。

可惜這篇幅寫到徐縣令八十五歲,就停筆了。

如今徐縣令是八十九歲。

那位老巡查使應當是四年前去世了。

不過等半年之后,徐縣令任神官之職。

若是陰司官位,兩人倒是能再次相見。

徐縣令再保他一下的話,續些陰壽,任個陰差,也是完全能做到的事情。

而在寧郃回憶游記的時候。

隨著時間過去。

在今日夜晚。

縣衙的后院內。

徐縣令正在院中小亭品茶的時候。

一道虛影從遠處天空落下,站在了亭子外,漸漸凝實出一位中年的樣貌。

他身穿文服,腰側還有一枚法令。

徐縣令看到這詭異一幕后也沒有驚慌,反而起身迎接道:“李兄!”

“徐兄弟!”陰司文判大步走進亭子,上下打量著徐縣令,“半月未見,別來無恙啊。”

“唉,你我相識五十二年載,此言我聽了兩千余遍。”徐縣令長嘆道:“從我青壯之年,到如今垂暮,怎能算的無恙?”

“哈哈!”文判大笑,“徐兄弟還有千年陰壽,短短五十載,算得上是弱冠之年,本就是無礙、無恙。”

“那都是逝后之事。”徐縣令搖搖頭,一邊請文判落座,一邊詢問正事道:“李兄這次從陰司特意前來,是為何事?

若是無事的話,我正有一事想要請教李兄。”

“哦?我也有一件事,是你的事,也不是你的事。”文判坐到椅子上,“陰差報,賀安縣內有冤魂。

等此事傳到陰司,本該是這位陰差前往。

但我念著徐兄弟在賀安縣當職,便和那位陰差打了一個商量,讓他留在陰司,而我借差事之便,前往看望一番徐兄弟。

畢竟平日里不幫你也就算了。

你也知曉,陰司不能管陽間事。

但如今徐兄弟受封在即,可不能出現差錯。”

他說到這里,語氣鄭重道:“徐兄弟,最近可有什么冤案,或是離奇的事?”

“這..”徐縣令當見文判問起這個,忽然想到今日遇到的先生,于是詢問道:“李兄是說豐家之人溺死一事?”

他說著,當看到文判點頭,不由皺眉道:“此事真有蹊蹺?

和他隨行的好友,有可疑之處?”

“你是覺得此人無罪?”文判聽到徐縣令語氣中的不確定,不由提點般道:“其實我前兩日便來了,只是當時沒有告知你。

而是先帶豐家漢子的陰魂回陰司,查明了一些事。

所以能告知你,豐家漢子不是失足掉入河中。

那人,也不是無辜之人。

你可莫要誤判了。”

“還未判。”徐縣令搖搖頭,“這兩人雖然并無仇怨,反而是多年好友。

但前三日案發,我審問他時,見他神色有些閃躲,就覺得此事有些蹊蹺。

可又怕他的這般神色,是未救下好友的愧疚。

我怕此事有冤情,也怕此人被屈打成招,于是我沒有即刻審問他,而是把他留在衙門里,讓文吏照看了幾日。

在此期間,我不讓人和他聊案情,也不講留下他的目的。

在萬事不得知的憂心之下,若是此人是兇手,等過兩日我再詢問他時,通過他的話語神情,就能得到一些端倪。

若是無事,也少了審訊之苦。”

“此事你心中有底就好。”文判聽到徐縣令的辦案手段后點點頭,不做任何評價。

因為陰司審案只有重刑,可沒有所謂的心理戰,也不需要什么證物。

畢竟有法令在身,他們一眼就能看出此人是否有血煞。

只要有罪,先過三遍油鍋,基本什么都說了。

但徐縣令看到文判肯定他的猜測,卻是嘆了一口氣,“李兄說錯了,在一刻之前,我還不確定此人為兇手。

但此刻李兄特意聊起此事,如今我能確定,此人必定為兇手。”

“我可沒說此人是為兇手。”文判擺擺手道:“城隍大人有令,如無必要,陰司不得插手陽間事。”……

“我可沒說此人是為兇手。”文判擺擺手道:“城隍大人有令,如無必要,陰司不得插手陽間事。”

“李兄也未說此人是兇手。”徐縣令笑道:“今日只是來找我閑聊而已。”

“唉,若是城隍深究,這說辭可不管用。”文判看似有些擔心,實則也不擔心。

畢竟民間傳說中的一些故人托夢、冤魂鳴鼓、知府大人夜游陰司觀審、其實都是他們神官變相的幫助一些冤魂,為他們洗冤。

否則僅僅是觀審一事,若無城隍與河神幫襯,先遷出魂魄。

尋常人是進不了陰司的,也無法魂魄離體。

就算是有人體質特殊,可以離體。

但若是無意間進入陰司,這走不了多遠,就會被巡邏的陰差扣著,哪里會走到正審公堂。

所以像是關于‘豐家漢子’的這種小小提示,對于文判而言,算不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