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家女_分节阅读_17

我这才注意到他长得非常好看,不是阳刚的俊,而是阴柔的美。微微上挑的凤眼,秀气的鼻子,优雅的唇型,大约十三四岁。男生女相这个词跃入脑中,如果不是因为超短黑发,衣着灰暗,说他是女孩子,我也相信。

他被我看得有些不自在,一扭头避开。我挺不好意思,退开几步,检查自己的伤势。左手臂在流血,被尖锐的木头扎破,不过伤口不深。

“为什么要救我?你根本不认识我。”少年问,哑哑得带着杂音,象公鸭嗓。

我一愣,这还有为什么,难道看他死?

“这么晚了,小孩子不该出来。”我答非所问。

“明天我就十七岁了。”他的答案却出乎意料。

我再次打量他,十七岁?瘦得像竹竿,比我矮大半头,只比我小一岁?是我太老成,或是他发育太晚?心里自动自发选了后者。

“哦。快回家吧,淋湿会感冒的。”我说着,左右看看,没半个人影。“再见。”

走了几步,我回一下头。少年站在那儿,透过细密的雨帘,仿佛在看我。快走到巷口时,我禁不住又回头。他依旧一动不动。灯光下,影子显得那么寂寥,在雨点中碎碎片片。那张苍白的脸藏在昏暗中,却透露着灰败和死亡。就在一瞬间,因为说不清的酸楚,我改变了行进的方向,又朝他走回去。

“你叫什么?”我看着他茫然的表情。

“小傻。”他说。

连名字都浸在苦茶里那般涩口。我伸出手,握住他的手,晃了晃。

“你可以叫我阿鸿,朋友们都那么叫我。”自我介绍。

“阿鸿?”他说。

“现在我们就是朋友了。如果明天晚上你有空,我们能在这儿见面吗?”

“不一定。”那要看他能不能有今天的运气。

“没关系,反正我等到你九点。”自作主张。

没等他回答,我走到巷口,挥挥手,不再回头。

后来小傻对我说,他永远记得那夜发生的事,也永远记得我的笑容。他还说,那是他懂事以来,拥有的最温暖的记忆。

到家时,近午夜。我破天荒地在这时候走进肥仔食记吃宵夜。只有不夜城,才有那么多兢兢业业的客人。贴着厨房的那张小桌,早成为我的专用。

“阿鸿,才下班啊。”那次为我说公道话的伙计跟我很熟了。

“嗯。肚子好饿,你帮我拿点吃的。”肥仔的许诺,让这家餐厅成为我的大后方,早上牛奶都加热好送到面前。

“好,马上来。”他推开厨房门,我看见肥仔在里面忙得热火朝天。

吃完东西,回家洗澡,换上干净的家居服,关上大灯,拉亮矮柜上的台灯,蜷在沙发里看书。当挂钟走到一点时,我听到门锁转动,肥仔回来了。

“还没睡?”即使不够明亮,还能看见他眼皮下黑黑一圈,很累的样子。

“等你。”我合上书本,整个人在明黄中。他暗我明。

“为我等门?你不会喜欢上我了吧?”他夸张地干笑两声,却无人捧场。

我在光明里看他,一些画面浮起沉落,又一些记忆回温更新。

“不管你,我去洗澡。”他往房里走。

啪——灯熄。

“搞什么?停电了?哎呦——”重物倒地的震动。

“谁?谁踹我?”又是一声哀号。

啪——小型手电筒的光直直照在肥仔脸上。他呈大字形躺在地板上,身上承载着一个人,就是我。

他用手遮挡着强光,没好气地说:“你想干什么?”

“审你啊。”我早知道他会装。

“神经。”他还敢骂我。

“我再怎么神经,也没变装癖,大胡子先生。”我笑逐颜开,“还是叫你蝙蝠侠?”

“你到底说什么?”他演技高明,疑惑不解的神情,丝毫没有破绽。

“好,我从头分析,让你心服口服。”我站起来,押着他坐进沙发,打开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