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真的,和花圈一起做任务的时候,我很压抑,原因是,他总能用各种各样的火团,在很远的距离将怪物杀死,虽然他的准确率可以忽略不计,通常是瞄准怪物甲,然后却把怪物乙放倒,甚至有时候还会给怪物丙造成一点伤害。 [新#笔#下#文#学.]
而我却不同,我经常一个人单枪匹马杀进怪物的队伍中,然后穷追猛砍一个目标,结果却遭来更多怪物的围攻,如果它们把我的骨头咬的吱吱作响,我就会把疼痛转化为仇恨发泄在花圈身上。
所以,我在闲暇的时候,就会要求,央求,恳求,威胁花圈来教我怎么使用神奇的火球来战斗,他也会很淡定的告诉我,这种能力是他天生俱来的,而我,只能是一个舞枪弄棒的一介武夫。
花圈天生会纵火,我想这一定是一个命运的安排。因为我经常一个人在角落里,学着他的样子,双手在胸前搓来搓去,可惜,除了手指骨之间摩擦带来的响声,剩下的就只有掉落一地的骨头渣子。
我居然败给了一个曾经让我按在泥坑里不能还手的家伙,我觉得很烦闷。
村口的僵尸和骨头人已经不能满足我们任务的要求,况且,它们似乎也知道,我们杀死它们已经是举手之劳,所以,只要我们不主动攻击它们,它们都会老老实实的在原地打转。
日子越来越安逸,除了偶尔从远处传来阵阵猛兽的吼叫声之外,其他时间,整个村子安静的如同时间静止了一样。我和花圈在这里的任务已经全部做完,可惜我们不知道该去哪,只能每天跑到森林去收集些动物毛皮回来卖,我们甚至还大胆的跑到考斯顿庄园和索利丹农场,去偷一些可口的玉米和香甜的葡萄酒。
“再杀几头狼,我们就有足够的皮毛,这样就可以卖上个好价钱。”我一边用匕首扒着狼皮,一边对花圈说。
“去银月对你来说那么重要?我看你已经很久没有休息过了。”花圈坐在地上,一边吃着肉,一边问道。
“你知道吗?我从一本书上看到过,生命出现之后,第一眼看到的事物,往往是被认为是最重要的。”我把狼皮装在包里。然后坐到他身边。
“哦?我不太懂。”
“在我认识你之前,我见过两个长着长耳朵,全身长满肉的家伙,他们都穿着金属制作的衣服,不过看上去很威风,他们骑着一种叫做“马”的动物,这就是我第一眼看到的事物,而他们都来自银月。”我说。
“所以你打算去银月,把他们都吃掉,然后把他们身上的金属衣服抢回来卖上好价钱,这样的话,你就有足够的钱去银月了。”花圈一脸兴奋的看着我。
“走吧,我们去杀狼。”我觉得我和花圈唯一可以交流的事情,就只剩下杀戮和啃烂肉。
天色渐晚,森林里面,绿色的光点如同天天的星星,慢慢开始增多。我和花圈都知道,狼群开始集体出来觅食了。这让我们又惊又喜,如果运气好,这群狼身上的皮都会变成我们口袋里的铜币,但是如果一不小心,它们嘴里的利齿会毫不客气的把我们身上的骨头咬碎。
我开始操起匕首,花圈也开始准备施放火球,我觉得那群狼也发现了我们,绿光逐渐变大,双方都在虎视眈眈的观察着对方,寻找出手或者出牙的最佳时机。
忽然,一阵腥风吹过,树枝上的乌鸦惊慌的扇动着翅膀,抖落下一片片枯黄的树叶。
“等等!”我急忙按住花圈的手,我已经感觉到他的指骨间的灼热。
“怎么了。”他望着我,一片茫然。
“你看,那边。”我指了指远处一堆不断抖动的草丛,“那边好像有点不对劲。”
花圈屏住了呼吸。一双干涩的眼球在黑洞洞的眼眶里目不转睛的盯着那边。
就在我们绷紧神经的一瞬间,一头大熊从那堆草丛中飞快的冲出来,一转眼,已经到了我们眼前,那一双血红的眼睛死死的盯着我们,棕黄色的皮毛间还留着红色的液体,显然,这是一头受到攻击后,发了狂的野兽。
我急忙调转目标,握紧手中的匕首,准备和这头猛兽殊死一搏。而花圈,却依然对着那群狼……
“喂,你在干吗。”我吼叫着。
“我这么做是为了打的更准一些。”花圈从他慌张的表情中,挤出一丝轻蔑的笑容。
我翻了翻眼睛,回想起当初打僵尸的情景,忽然觉得花圈这句话非常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