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一九四 唐纪十(四)

及疾笃,与上诀。时房玄龄以谴归第,后言于上曰:“玄龄事陛下久,小心慎密,奇谋秘计,未尝宣泄,苟无大故,愿勿弃之。妾之本宗,因缘葭莩,以致禄位,旣非德举,易致颠危,欲使其子孙保全,慎勿处之权要,但以外戚奉朝请足矣。妾生无益于人,不可以死害人,愿勿以丘垄劳费天下,但因山为坟,器用瓦木而已。仍愿陛下亲君子,远小人,纳忠谏,屏谗慝,省作役,止游畋,妾虽没于九泉,诚无所恨!儿女辈不必令来,见其悲哀,徒乱人意。”因取衣中毒药以示上曰:“妾于陛下不豫之日,誓以死从乘舆,不能当吕后之地耳。”己卯,崩于立政殿。

后尝采自古妇人得失事为女则三十卷,又尝着论驳汉明德马后以不能抑退外亲,使当朝贵盛,徒戒其车如流水马如龙,是开其祸败之源而防其末流也。及崩,宫司并女则奏之,上览之悲恸,以示近臣曰:“皇后此书,足以垂范百世!朕非不知天命而为无益之悲,但入宫不复闻规谏之言,失一良佐,故不能忘怀耳!”乃召房玄龄,使复其位。

秋,八月,丙子,上谓羣臣曰:“朕开直言之路,以利国也,而比来上封事者多讦人细事,自今复有为是者,朕当以谗人罪之。”

冬,十一月,庚午,葬文德皇后于昭陵。将军段志玄、宇文士及分统士众出肃章门。帝夜使宫官至二人所,士及开营内之;志玄闭门不纳,曰:“军门不可夜开。”使者曰:“此有手敕。”志玄曰:“夜中不辨真伪。”竟留使者至明。帝闻而叹曰:“真将军也!”

帝复为文刻之石,称“皇后节俭,遗言薄葬,以为"盗贼之心,止求珍货,旣无珍货,复何所求。"朕之本志,亦复如此。王者以天下为家,何必物在陵中,乃为己有。今因九嵕山为陵,凿石之工纔百余人,数十日而毕。不藏金玉,人马、器皿,皆用土木,形具而已,庶几奸盗息心,存没无累。当使百世子孙奉以为法。”

上念后不已,于苑中作层观以望昭陵,尝引魏征同登,使视之。征熟视之曰:“臣昏眊,不能见。”上指示之,征曰:“臣以为陛下望献陵,若昭陵,则臣固见之矣。”上泣,为之毁观。

十二月,戊寅,朱俱波、甘棠遣使入贡。朱俱波在葱岭之北,去瓜州二千八百里。甘棠在大海南。上曰:“中国旣安,四夷自服。然朕不能无惧,昔秦始皇威振胡、越,二世而亡,唯诸公匡其不逮耳。”

魏王泰有宠于上,或言三品以上多轻魏王。上怒,引三品以上,作色让之曰:“隋文帝时,一品以下皆为诸王所颠踬,彼岂非天子儿邪!朕但不听诸子纵横耳,闻三品以上皆轻之,我若纵之,岂不能折辱公辈乎!”房玄龄等皆惶惧流汗拜谢。魏征独正色曰:“臣窃计当今羣臣,必无敢轻魏王者。在礼,臣、子一也。春秋,王人虽微,序于诸侯之上。三品以上皆公卿,陛下所尊礼,若纪纲大坏,固所不论;圣明在上,魏王必无顿辱羣臣之理。隋文帝骄其诸子,使多行无礼,卒皆夷灭,又足法乎!”上悦曰:“理到之语,不得不服。朕以私爱忘公义,向者之忿,自谓不疑,及闻征言,方知理屈。人主发言何得容易乎!”

上曰:“法令不可数变,数变则烦,官长不能尽记;又前后差违,吏得以为奸。自今变法,皆宜详慎而行之。”

治书侍御史权万纪上言:“宣、饶二州银大发采之,岁可得数百万缗。”上曰:“朕贵为天子,所乏者非财也,但恨无嘉言可以利民耳。与其多得数百万缗,何如得一贤才!卿未尝进一贤,退一不肖,而专言税银之利。昔尧、舜抵璧于山,投珠于谷,汉之桓、灵乃聚钱为私藏,卿欲以桓、灵俟我邪!”是日,黜万纪,使还家。

是岁,更命统军为折冲都尉,别将为果毅都尉。凡十道,置府六百三十四,而关内二百六十一,皆隶诸卫及东宫六率。凡上府兵千二百人,中府千人,下府八百人。三百人为团,团有校尉;五十人为队,队有正;十人为火,火有长。每人兵甲粮装各有数,皆自备,输之库,有征行则给之。年二十为兵,六十而免。其能骑射者为越骑,其余为步兵。每岁季冬,折冲都尉帅其属敎战,当给马者官予其直市之。凡当宿卫者番上,兵部以远近给番,远疏、近数,皆一月而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