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第二百三十八 唐纪五十四(四)

甲寅,吏部奏准敕并省内外官计八百八员,诸司流外一千七百六十九人。

黔州大水坏城郭,观察使窦羣发溪洞蛮以治之。督役太急,于是辰、潊二州蛮反,羣讨之,不能定。戊午,贬羣开州刺史。

冬,十一月,弓箭库使刘希光受羽林大将军孙璹钱二万缗,为求方镇,事觉,赐死。事连左卫上将军、知内待省事吐突承璀,丙申,以承璀为淮南监军。上问李绛:“朕出承璀何如?”对曰:“外人不意陛下遽能如是。”上曰:“此家奴耳,向以其驱使之久,故假以恩私;若有违犯,朕去之轻如一毛耳!”

十六宅诸王旣不出合,其女嫁不以时,选尚者皆由宦官,率以厚赂自达。李吉甫上言:“自古尚主必择其人,独近世不然。”十二月,壬申,诏封恩王等六女为县主,委中书、门下、宗正、吏部选门地人才称可者嫁之。

己丑,以户部侍郎李绛为中书侍郎、同平章事。李吉甫为相,多修旧怨,上颇知之,故擢绛为相。吉甫善逢迎上意,而绛鲠直,数争论于上前;上多直绛而从其言,由是二人有隙。

闰月,辛卯朔,黔州奏:辰、潊贼帅张伯靖寇播州、费州。

试太子通事舍人李涉知上于吐突承璀恩顾未衰,乃投匦上疏,称“承璀有功,希光无罪。承璀久委心腹,不宜遽弃。”知匦使、谏议大夫孔戣见其副章,诘责不受;涉乃行赂,诣光顺门通之。戣闻之,上疏极言“涉奸险欺天,请加显戮。”戊申,贬涉峡州司仓。涉,渤之兄;戣,巢父之子也。

辛亥,惠昭太子宁薨。

是岁,天下大稔,米斗有直二钱者。

宪宗元和七年(壬辰、八一二年)

春,正月,辛未,以京兆尹元义方为鄜坊观察使。初,义方媚事吐突承璀,李吉甫欲自托于承璀,擢义方为京兆尹。李绛恶义方为人,故出之。义方入谢,因言“李绛私其同年许季同,除京兆少尹,出臣鄜坊,专作威福,欺罔聪明。”上曰:“朕谙李绛不如是。明日,将问之。”义方惶愧而出。明日,上以诘绛曰:“人于同年固有情乎!”对曰:“同年,乃九州岛四海之人偶同科第,或登科然后相识,情于何有!且陛下不以臣愚,备位宰相,宰相职在量才授任,若其人果才,虽在兄弟子侄之中犹将用之,况同年乎!避嫌而弃才,是乃便身,非徇公也。”上曰:“善,朕知卿必不尔。”遂趣义方之官。

振武河溢,毁东受降城。

三月,丙戌,上御延英殿,李吉甫言:“天下已太平,陛下宜为乐。”李绛曰:“汉文帝时兵木无刃,家给人足,贾谊犹以为厝火积薪之下,不可谓安。今法令所不能制者,河南、北五十余州;犬戎腥膻,近接泾、陇,烽火屡惊;加之水旱时作,仓廪空虚,此正陛下宵衣旰食之时,岂得谓之太平,遽为乐哉!”上欣然曰:“卿言正合朕意。”退,谓左右曰:“吉甫专为悦媚;如李绛,真宰相也!”

上尝问宰相:“贞元中政事不理,何乃至此?”李吉甫对曰:“德宗自任圣智,不信宰相而信他人,是使奸臣得乘间弄威福。政事不理,职此故也。”上曰:“然此亦未必皆德宗之过。朕幼在德宗左右,见事有得失,当时宰相亦未有再三执奏者,皆怀禄偷安,今日岂得专归咎于德宗邪!卿辈宜用此为戒,事有非是,当力陈不已,勿畏朕谴怒而遽止也。”

李吉甫尝言:“人臣不当强谏,使君悦臣安,不亦美乎!”李绛曰:“人臣当犯颜苦口,指陈得失,若陷君于恶,岂得为忠!”上曰:“绛言是也。”吉甫至中书,卧不视事,长吁而已。李绛或久不谏,上辄诘之曰:“岂朕不能容受邪,将无事可谏也?”

李吉甫又尝言于上曰:“赏罚,人主之二柄,不可偏废。陛下践阼以来,惠泽深矣;而威刑未振,中外懈惰,愿加严以振之。”上顾李绛曰:“何如?”对曰:“王者之政,尚德不尚刑,岂可舍成、康、文、景而效秦始皇父子乎!”上曰:“然。”后旬余,于頔入对,亦劝上峻刑。又数日,上谓宰相曰:“于頔大是奸臣,劝朕峻刑,卿知其意乎?”皆对曰:“不知也。”上曰:“此欲使朕失人心耳。”吉甫失色,退而抑首不言笑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