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足迹虽然均为42码某品牌运动鞋,但反映出的步态特征不同,同时,根据磨损状态可以看出,其中一双较新,而另一双边缘有磨损。
根据足迹推断,一名嫌疑人身高在一米七五左右,体重在70到745公斤,另一名嫌疑人在一米七左右,体重在60到65公斤。
两名嫌疑人通过殴打,致使被害人无法反抗,随后两人轮流控制被害人,分别实施侵害。
结束侵害行为后,嫌疑人用现场松动的地砖击打被害人头部,导致被害人颅脑损伤死亡,头部严重变形。随后,嫌疑人翻走被害人财物,穿过围栏,将被害人的鞋子丢弃。
嫌疑人进入校园之后,仅仅在后院一段土路留下了足迹,第二天学生上学,附近的足迹也不再有价值。
对比前两起案件,第三起案件无论是在嫌疑人数量、作案方式、嫌疑人行为特征上均与前两起不同,因此不作并案考虑。
会议决定,张雯继续侦查系列案件,天龙山公园强奸杀人案由刑侦一中队负责侦办。
会上,刑警们还就系列案件中嫌疑人如何选择被害人进行了讨论。
通常情况下,此类涉及人身伤害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往往具有某种相同的特征,这个特征也是引发嫌疑人作案冲动的主要因素。
对比两名受害人,除了年轻、漂亮、有活力等等无法量化的主观因素外,很难说她们有什么是相同的。
两个女孩一个梳着马尾,一个长发披肩,一个身高中等,一个偏高,一个穿运动鞋,一个穿皮鞋。
从当天的着装上看,俩人一个穿了短裤,一个穿了短裙,似乎唯一的相同之处,就是都露出了腿,并且是又长又直、无可挑剔的腿。可这并没有什么奇怪的,大夏天,女孩子通常都是这种打扮。
所以,腿到底能不能够作为引发嫌疑人作案冲动的一个因素?此事还有待考量。
案情分析会结束之后,传达室的孙大爷找到张雯:“张队长,门口有个小男孩儿找您!”
菜狗的听力,当然敏锐地捕捉到了重要信息点——有男的找张雯!
等张雯出门,江明月溜过来,问孙大爷:“多大个男孩儿?”
孙大爷被江明月问得一愣,想了想,说:“大概……18?”
江明月心里咯噔一下!都18了!这还叫小男孩儿?
完了!七中那小子找上门来了!叫什么来着?李梦泽!
这时候张雯已经走出去了,江明月立马想了个借口——他从人社局拿回来的表格还在车里。
于是,江明月很自然地,溜溜哒哒到了门口。
不远处,李梦泽穿着一身校服,背着个书包,低头站着。听到脚步声,他抬头看到张雯,立即露出笑脸。
小男孩儿真是嫩啊!那两颗小虎牙,昭示得全是活力!
“警察姐姐好!”小男孩儿果然乖巧!
李梦泽抬头的同时,江明月一闪身,站在了柱子后面。闪完江明月才觉得不对劲儿——他躲什么?明明都已经想好了理由!大大方方假装过去打个招呼不好吗?
“有什么事吗?”是张雯的声音。
女兵听起来并不怎么热情。江明月有点儿得意,可转念一想,女兵对他也不怎么热情!好吧,至少她没有对李梦泽区别对待。
李梦泽摇摇头,笑嘻嘻道:“没什么事儿,听说您去我们学校了,可惜当时在上课,没能见着。我是来道谢的!我按您上次说的,跟我爸说了之后,他最近都没有再打我妈妈了!谢谢警察姐姐!”
张雯说:“不客气,你好好学习。”
江明月在柱子后面点头,以口型道:“快回去上学吧,小孩儿!”
李梦泽点了点头,道:“好的!我一定好好学习!下次月考,我还来找姐姐汇报成绩!”
还?!!江明月的心猛地一沉!这意思,这小子已经来汇报过一回了?什么时候?雯姐怎么没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