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居然是他

屋里点了上好的熏香,混合着墨香的味道,正中间放着名贵的古琴,丝毫不落俗套。

每次要来什么大人物,文歌公子这边都是要准备好的。

朝歌从房间里把文歌公子沐浴后的水端着倒去后院,这水里有一股奇异的香气,特意用了催情之物泡过。

“手脚麻利点,做完了就去后面候着,别在这里碍事!”

红娘推了一把朝歌,盆里的水一下子都倒在了地面上。

这里是二楼,若是处理不及时,透过木质的地板就会滴漏到楼下客人头上了。

“呀!你要死了,会不会看着点?还不赶紧把衣服脱下来擦干净!”

红娘从袖口中掏出鞭子,直接抽在了朝歌腿上,迫使他摔跪在了地上。

她也十分看不惯朝歌的样子,这个孩子相貌在欢云楼不算上乘,手脚和脑袋更不是机灵的,做什么事情都笨手笨脚的。

而且,还极其喜欢多管闲事。

本来还想多打两下出出气,红娘眼睛一转,看见了门口来了好几个打完仗的兵爷,立马笑成一朵花摇着扇子扭了下去。

“可是顾将军要来了?”

红娘看到门口有着穿着轻甲的将士路过,赶紧探出头在外头张望着。

之前已经有人提前打过招呼了,让欢云楼好生招待。

金陵城是他们班师回朝必经的路段,打完胜仗后顾小将军不让他们随意掳虐妇女,部下便吵着要来这烟花之地消遣一番。

如今男风盛行,欢云楼作为最大的男倌楼,当然少不了要来一趟的。

许多人都听见动静,兴奋地围在楼下,想见见那位传说中的顾将军。

朝歌脱了外衣,跪在地上擦着地板上的水,一丝一毫也不敢懈怠。

他擦了一下额头上的汗,看到没人注意自己,才敢看了看腿上的伤口。

小腿被抽得高高鼓起了一条红紫淤痕,足足有一尺多长,皮也破了些,沾了水就疼。

这时候,有一个挺拔的身影,穿着一身劲装走了进来。

那人身量极高,一下子衬得满屋子的男人都娇小了起来。

一张白玉般的俊脸上带着箭翎擦伤的血痕,眉宇之间尽是挥散不去的戾气,和他才十九岁的年龄极不相符。

薄薄的唇紧抿着,周身的那种淡淡杀气让人根本不敢把他的绝世容貌和女人挂上钩。

“听说你这欢云楼与旁的地方不同,想来不会让我失望。”

顾小将军重重把剑放在桌子上,扯了一下嘴角,却未显笑意。

方才那些议论着他容貌的那些猥琐男人,此时没有一个敢正眼看他。

顾知礼察觉到旁的地方似乎还有人在打量他,于是锋利的目光朝上看去——

四目相对。

那个只穿着里衣的小小身子抖了一下,慌乱地把手中像抹布一样的东西掉在了地上,又赶紧捡起来,飞速地跑到了屋子里把门关上。

朝歌靠在门框上喘着粗气。

是他。

居然是他。

七年前,自己拼尽全力扛到路口,那个浑身是血的少年。

他怎么会不记得,如果不是为了救那个少年,自己的钱也不会全都被黑心郎中骗了去。

一直以来,他都以为那少年肯定是已经死了,所以心里格外愧疚,甚至总是梦见他痛苦皱眉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