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初遇女神

美女轻声一笑,顿觉满室生辉,她没有说什么,转头看向窗外,见她蛾眉微蹙,好像在想什么忧心之事,令人心怜。

很快,李婶端了一白色瓷碗放在美女的桌上,就见蛋羹金黄,里面含着红白色的虾仁,上面飘着一层翠色葱花,香气扑鼻。

美女轻抬皓腕,如玉葱般的手指夹起瓷勺,将嫩滑蛋羹送入檀口,姿势优雅,赏心悦目。

就在这时,门外急匆匆进来一个身穿西服的中人,面白无须,一对死鱼眼,身材瘦小,来到美女旁边,一边擦汗一边说道“紫萱,你怎么来到这种地方,害我找了半天!”

原来美女名叫紫萱,此时她有些厌恶的看着对方,不满的说道“宋叔,我到什么地方不用通知你吧,你找我有什么事?”

中年人有些尴尬,说道“这不罗公子来电话了吗,今天他那里有个聚会,想请你参加,快跟我走吧,再说这中地方做出的东西能吃吗?”

龙宇一皱眉,看着他,心说这个人怎么说话如此无理。

中年人见眼前的年轻人看着自己,又见对方的穿着及桌上的东西,讥笑道“看什么看,这种地方也就适合你这种粗鄙的人,看你的吃相就知道没有教养!”

“你说什么?”龙宇目光一凌,气势外放,逼向眼前的中年人。

中年人刚想讥讽几句,倏然一股令人窒息的气息扑面而来,仿佛被一个猛兽,不,应该是魔鬼盯着自己,双腿一软,跪坐在地,就觉得心脏被人捏住,无法呼吸,更无法呼救,吓得他冷汗直冒,浑身战栗,这一刻,他觉得自己就要死了。

美女见人倒地,赶紧向前相扶,急声问道“宋叔,你没事吧!”

李氏夫妇怕事情闹大,赶紧劝道“小龙,这个人说话虽然难听,但不像是坏人,就不要为难他了。”

龙宇也只是想教训他一下,冷哼一声,收起气势。其实气势这种东西是确实存在的,不同于那种身处高位的人所带有的威严权势,而是一种强者之势。一些站在食物链顶层的猛兽身上也有势的存在,比如从未见过见到狮子兔子突然来到狮子旁边,它会毫不犹豫的逃跑,因为兔子能感觉到狮子身上浓重的血腥气,它不跑就会被吃掉,就是因为这种势的差异,造强者与弱者的区别。在远古时代,人类身上也存在这种势,因为他们为生存为战,感觉敏锐,就像一些动物一样有天赋的能力,一些强大的勇士完全可以与猛兽相抗衡,因为那时野兽是主要的食物来源,他们必须猎杀强大的猛兽才能生存,他们天不怕地不怕,因为只要自己怕了,就会沦为别人的食物,久而久之他们身上就有了这种足与当时地上最凶猛动物相抗衡的气势。

后来人类进入文明时代,没有了生存之忧,再也不用和猛兽争夺食物,身体的敏锐机能渐渐退化,当然,也有一些人可以通过磨炼重拾祖先的能力,这种能力只有通过厮杀才能获得,比如在战场的那些百人斩,甚至千人斩,或者那些在江湖中横行的武者,他们身上就会有这种势,当然这种势普通人是无法感觉到的,因为他们的敏锐感觉已经退化,只有强者之间才会相互感觉的到。

龙宇从小长在原始森林里,在他十二岁后就常常被诸葛天独自留下,而且还不留下任何食物,所以他要生存,就要向大自然索取,森林中有许多可以食用的野果、野菜,但这些只能勉强果腹,想要吃的饱,就要猎杀野兽,有时候还会与其他掠食者相遇,不想成为食物就要相互厮杀,这个时候还不能使用武器,一旦被诸葛天发现,就会被重罚。在他十五岁时,森林中已经没有猛兽是他的对手了,那些熊虎豹狼,见到他,甚至闻到他的气味都要退避三舍。

之后又被诸葛天带到世界各地的地下搏击场,与各国的武学高手过招,有时候还使用武器相杀,两年之中,三败五百余胜,最后一次,他同时击败了十二名拳王,获得了“拳皇”的称号。

接着龙宇被送进了一个佣兵团,在非洲战场执行各种危险的任务,甚至进入正面战场,不到一年,杀人过千,被称为“魔王”。

当然这些只有他的爷爷、姥爷、老爸知道,要是三位女主人知道了那还了得。

所以他放出的那股气势连天火都要战栗,更别说普通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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