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第164章

甄卓凡其实是不清楚毓秀怎么跟夫家人讲当年抱错的事情,他虽说不擅长人际交往,但跟毓秀那种情商超低还是有区别的。也因此,他虽然在看到郝新明的那一瞬间就顿悟了,但他不能强先开口,试想想,万一毓秀没说呢?抱错这个事儿,终究谈不上是个好事儿。

幸好,毓秀说了。

甄卓凡略松了一口气,扭头冲着周萍解释道:“他是我大学同学,也是……毓秀的老公。”

虽然没参加婚礼,但当年郝新明给他写的那封信他还是收到了。那会儿,他确实工作很忙,但更多的则是不知道怎么面对曾经暗恋的女孩现在的亲妹妹。所以,他没有请假,就这样顺着郝新明的意思,不曾再出现在毓秀面前。

在甄卓凡的解释下,周萍又听到了先前郝新明冲着孩子吼的那句“亲舅舅”,终于略慢了一拍,明白了过来。

“毓秀的儿子?毓秀啊……”周萍忍不住眼圈一红,盯着那孩子上上下下的看了起来,一副怎么看都看不够的样子。

甭管怎么说,人都到了,还是真正的大舅哥和丈母娘,郝新明就算再怎么介意当年的事情,也不能把人往外轰。

当然,最重要的问题在于,他儿子不相信。

“什么舅舅?我又不是不认识我舅,我舅是长那个样子吗?你别想忽悠我,我又不傻!”别说郝家小子了,连他表姐都不相信。

苗飞跃啊,来京市也有些年头了,两边又是亲戚,怎么着都会走动一二的。哪怕再怎么不熟悉,那也肯定是认识的。

再说了,两者之间的差别略有些大哦。

看看甄卓凡,个头高身材消瘦,整个人看着虽然也年岁不轻了,三十几岁了嘛,但看着就是个知性大帅哥。再回想一下苗飞跃……

呃,一个农民,那种特别典型的农民大兄弟!

这就不可能搞混淆的嘛!

“所以,毓秀她老公被气死了?被自己儿子给气死了?哈哈哈哈……”

南方的鹏城,盼娣一边听着电话一边笑得前俯后仰。

电话那头,甄美一个劲儿的吐槽着:“别提了,三姐夫要气死了都!谁让他自个儿亲手掐断了两边的联系的?我都好久好久没有堂哥的消息了。”

“喂喂,你现在是咱们老苗家的娃儿了,甄卓凡可不是你堂哥。再说了,你要是真想知道他的消息,问我啊,我都知道啊!”

甄美本来是坐在沙发上煲电话粥的,冷不丁的听到盼娣这么一说,顿时她就炸毛了:“你为啥会知道?难不成你偷偷的在跟堂哥联系?你还不死心呢你!”

“切。”盼娣嫌弃的撇了撇嘴,“我怎么会知道的?胖珠跟我说的呗。”

“噢……”

甄美想起来了,她那个曾经的堂姐、后来的亲姐,但最终认回来的那个胖墩子姐姐,这些年一直都跟盼娣在一起。

事实上,自从好多年以前,其实差不多就是换孩子的事情曝光以后的次日开春,她俩就离开了村子,去了南方。

那时候没有拼事业的想法,其实就是奔着挣钱去的。

甄珠是因为继续留下来太尴尬了,哪怕是毓秀坚定的说不愿意交换的,她还是觉得自己亏欠了毓秀太多太多。不过,真正让她无法留下来的,还不是这个,而是她亲手将亲妈和亲姨送到监狱里这个事儿。

人心真的很奇怪,明明做错事情的人是何小红和何小梅姐妹俩,但仿佛只要她们被抓起来了,曾经的过错就一瞬间清零了。

但真的是这样吗?

在甄珠看来,并没有。

何家姐妹改变了毓秀和甄珠的命运,这是不争的事实。哪怕在所有人看来,甄珠都是那个受益者,但她本人却不是那么认为的。

怀她的时候,有跟她说吗?

生她的时候,有跟商量吗?

那么在换孩子的时候,又有问过她的意见吗?

人最可悲的就是无法选择自己的父母,在整个事情里,甄珠兴许是真实的受益者,但她本人是没有错的。但最终,所有的指责都冲着她过来了,又是说她占了便宜的,又是说她忘本不肯回到苗家的,最严重的控诉就是她害惨了她亲妈和亲姨。

“你妈这么做都是为了你好啊!!”

这是甄珠曾经听过的最多的话。

对此,她的回应特别简单。

我呸——

但那个充满了回忆的小村子,她却再也回不去了。在确定她爸身子骨已经好起来了,能够继续开车挣钱养家后,她就头也不回的离开了村子。

跟盼娣一起。

这俩,兴许真的是命运吧,从一开始她们就应该是亲姐妹的,却因为何小红和何小梅的错误举动,失去了姐妹缘分,却也误打误撞的成为了好朋友。

哪怕最初,甄珠其实是毓秀的朋友,是李桂芳给毓秀找到的适龄玩伴,但事实上到了后来,甄珠和盼娣才是最要好的朋友。

俩人一起离开了那个令人窒息的偏僻小山村。

再一起来到了南方鹏城。

也不是一开始就到了这里的,她们也没什么目标的,最初是跟着其他老乡一起往南边走。坐的是火车,但也没确切的目的地,听说哪里工厂多,就在那一站下了车。

到了南方后,也不是立马就落脚的,而是开始了艰难的打工求生之旅。

在改革开放之后,南方的机遇确实很多,说是遍地黄金都不为过。但就算地上满是黄金,你就一定能捡起来吗?就算捡到了金子,你就一定能护住吗?

尤其是两个年岁不大的姑娘家。

在那个年代里,很多南下打工的,其实都是二三十岁的壮小伙儿,也不是一个人过来的,人家都是兄弟几个,或者堂兄弟、其他熟人亲戚家的孩子一起。少则七八人,多则十几人,这样出门在外,互相有个照应,也可以预防被当地人欺负。

但盼娣和甄珠却是两个十几岁的姑娘家。

当毓秀在京大里认真学习时,她们正在艰难的求生。

打工真没那么容易的,如果是各项法律规范都健全的后世,那兴许还可以,辛苦是肯定的,但安全还是很有保障的。但在八十年代中后期,南方很多沿海城市都是一团混乱的,国家都在摸索阶段,这就导致很多事情没办法考虑得太过于周祥。

她俩睡过车站,睡过菜市场,甚至睡过垃圾堆。

直到两三个月后,才终于找到了一处妥当的安生处,一个阴暗潮湿的地下室……里的小隔间。

就不提光线啊、空气流通什么的,单说小隔间的面积就小得可怜,放下一张床,几乎就只剩下了走道。

好在,盼娣能吃苦,她从小就是被亲妈使唤着长大的,什么苦活儿累活儿都难不倒她。

至于甄珠,虽说她打小就是生活在福窝窝里的,可她终究是个农村姑娘,该学的活儿还是会做的。再一个,她跟盼娣是不同的,盼娣若是真的熬不下去了,还可以回家,她却是不行的。

那个家。

那个曾经充满了欢声笑语和温馨幸福的家,从真相曝光的那一刻起,就再也不复存在了。

甄珠是很努力的告诉自己,这一切的错都是起源于何家姐妹的,但没用的,她还是无法说服自己占了这么多年本该是毓秀的幸福生活。

以前,别人挖苦嘲笑她吃得太多了,她总是回怼人家。

——吃你家大米了!

但后来,她才知道,她还真的就是吃了毓秀家的大米。

毓秀可以选择不回来不认亲,作为纯粹的受害一方,毓秀有着天然的优势,但甄珠不行。她无论选择了哪一方,在另外一方看来,都是错。

横竖都是错,她还不如错到底。

所以,她才会在愤怒之下报了警。

再然后,就彻底断送了回家的可能。

家是回不去了的,那么前面哪怕是万丈深渊,她都不能选择后退了。

咬牙努力吧。

日子总归会越过越好的,不是吗?

说真的,几年之后再看当年的那些经历,只剩下了无限唏嘘感概,但在当时,苦难是真的没办法这么轻易熬过去的。

幸好,最苦最难的日子过去了。

数年后,盼娣和甄珠总算在鹏城安顿了下来,用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钱,做起来服装倒卖生意。因为国家政策不断的放开,做生意虽苦虽累,但好歹是挣到了钱的。

挣钱之后,俩人陆续往各自的家里汇了钱。

那时候,毓秀已经结婚了,并且有了自己的孩子。

再往后一段时间,甄美去了京市,从那之前,两边的沟通就多了起来,甄美会跟盼娣说一些京市这边的事情,而盼娣也会提一嘴南方的事儿,不过因为甄美不爱听关于甄珠的事儿,盼娣提的也就不多了。

事实上,盼娣知道的事情,不止是关于甄珠他们家的,还有甄美曾经的家。

就在毓秀大学毕业的第二年七月里,来弟参加了高考,并且在一个月后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

不过,来弟没去京市,她选择的是南方的沪市。

这个选择,其他人其实不一定理解的,因为甄卓凡和毓秀都考到了京市的缘故,再加上京市还是首都,村里人包括甄家人都认为考到首都才是最好的。

但来弟是自己填的志愿,家里人一开始对她能否考上大学并不确定,因此也没管过她填了什么。当然,也有一部分原因在于,来弟是在苗家长大的,回到甄家也就五年时间,所以甄家人不是很敢下手管她。

一直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到来,甄家人才知道来弟报考的是沪市的大学。

也行吧。

横竖都已经考上了,又不能再改变了,甄家人惊讶归惊讶,但也没说什么。能考上大学就已经很了不起了,去哪儿上大学,反而不是那么重要的了。

况且,对甄家人来说,沪市起码比京市离家里略近一些。

再就是,离鹏城也近。

那个时候,其他人或许不知道盼娣和甄珠去了哪儿,但甄家人肯定是知道的,最起码他们知道甄珠人在鹏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