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第177章

第177章

又瘦又小还浑身脏兮兮的要弟,抬起头满脸茫然的看向何小花。

虚岁才三岁的小屁孩懂什么?

眼下又不是信息大爆炸的后世。就现在的要弟,满脑子全是吃吃吃,旁的事情完全不懂。

何小花话一出口其实就有点儿后悔了,说白了,她就是个容易冲动的人。想着上辈子自己还欠了甄珠好多钱,这辈子她倒是重新活了一遍,也阻止了两个姐姐犯罪,可她是真的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个地步。

曾经的毓秀回到了她的亲生父母家,就算何小花不太关注甄家那头的事儿,那也相信那俩口子的人品。再仔细回想一下,方才在路上偶遇了甄兴华,他背后手里都有不少东西,想来肯定是给媳妇孩子带的。

这辈子的毓秀,应该会像上辈子的甄珠那样幸福吧?

纵然没了把她当眼珠子疼爱的奶奶,可祖辈的爱是永远替代不了父母的。何小花相信,这辈子的毓秀会比上辈子过得更幸福。

可甄珠呢?

何小花迟疑的看着曾经的甄珠如今的要弟,心里很不是滋味,可真要她下定决心收养这孩子,她又十分得为难。

上辈子的何小花是生过孩子养过孩子的。

但问题是,所谓的孩子并未给她带来任何幸福和快乐,反而将她置身于另一种人间地狱之中。

如果没有那个孩子,上辈子的她可以更早一些离开前夫家,犯不着在他家当牛做马好多年。

如果没有那个孩子,后来离婚以后,她大不了一个人轻装简行去打工挣钱。改革开放以后,赚钱变得相对容易多了,别的不说,养活自己肯定是没问题的,甚至还能攒下一笔钱。

如果没有那个孩子,她更是没必要背负巨额债务,还四处求爷爷告奶奶,将脸面尊严踩在地下。

……

何小花是真的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回到七十年代,她上辈子的生活,那不叫有点儿遗憾,而是千疮百孔,仅剩下的一些幸福回忆,竟然是小时候。

她回来干嘛呢?

是啊,她阻止了那次孩子被调包一事,救了两个孩子是不假,可也相当于拯救了她的两个姐姐。

何小红和何小梅都不会再去抓起来判刑了,两人也不会被丈夫抛弃了,虽说日子还是难捱,可不用判刑不用坐牢不用失去自由和人生……

所以,她重生是为了何小红和何小梅吗?

假如说是为了俩孩子,可毓秀一直都是很幸福的。甭管李桂芳是出于什么理由才疼爱她的,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毓秀只是性子软弱,她绝非傻子。假如李桂芳并非真心诚意的疼爱她,那么当真相曝光之时,她绝对会毫不犹豫的离开那个家。

可她没有,那就说明了,李桂芳对她的疼爱是实打实的。

当然,她这辈子的父母对她的疼爱也是发自内心的,她不会失去什么的,她只会过得更好。

然而……

“小姨送你回去吧。”何小花一脸难过的拉起要弟,触手却是纤细到了极点的手腕。

当下,她又开始犹豫了起来。

上辈子的经历让她开始怀疑自己是否能成为一个好妻子、好母亲。

妻子倒是无妨,因为她始终认为,婚姻失败的最主要原因是她摊上了一个二流子小混混当男人。反过来,只要嫁对了人,她觉得做个好妻子也不难。

可母亲呢?

直到现在,何小花都想不通,为什么偏偏就是她摊上了这么个不省心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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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太的咸鱼人生》

【勋贵之家老太君】穿【贫困山村老婆子】。

永平王府老太君薨了!

风光大葬四方路祭,更有圣人赐字缅怀。

眼睛一闭一睁,杨太君变成了大坳山下礁磬村杨婆子。

家徒四壁,食不果腹。

幸好天无绝人之路,借尸还魂后的她还是能吃到……上辈子子孙给的供品!

杨太君:儿子,我要肉/油/钱/书/草纸再来一份!

本文又名《爱的供养》,配BGM看文效果更赞。

试阅读:

第001章

外头阳光正好,杨冬燕随手操起搁在门后的半大竹篓子,又将割猪草用的小镰刀丢进了竹篓里,抬腿就往外头走。

“娘你干啥去?”灶屋那头,二儿媳妇小杨氏探出头来问道。

杨冬燕把手上的竹篓子略抬了抬,一言不发的走了。

小杨氏看着婆婆走出了院门,略一犹豫,拿旧围裙擦了擦手,蹑手蹑脚的跟了上去。生怕惊动了婆婆,她也不敢跟得太近了,只远远的落在后头,看着婆婆出了村子往后山去了。

……

他们这儿唤礁磬村,前有一条大宽河,后头还靠着大坳山,按说这依山傍水的,日子该是过得不差才是,可事实上这里却是个实打实的穷山沟沟。

事实上,大坳山是正经名字,它还有个诨名叫秃头山,漫山遍野都是光秃秃的石头泥块,就算是平常想打个猪草拾个柴禾都要往山里头走上好久。礁磬村倒是名副其实了,光看这村名就能猜到田地贫瘠。

哪怕来这儿已经有十来天光景了,杨冬燕还是不习惯。

习惯得了才是怪事了!

却说这杨冬燕,可不是原先那个村里出了名的受气包杨婆子,此时的她早已被换了芯子。

如今的杨冬燕,本是国都南陵郡永平王府的老太君,光是跟前伺候的大丫鬟就有八人,至于院子里其他伺候的人加在一块儿怕是得有二三十人了。

杨太君原本是过着锦衣玉食、挥金如土的奢华生活,且像这样的日子她都过了几十年了。只可惜,便是拥有再多的荣华富贵,也买不到寿数。好在她这一辈子什么事儿都遭遇过了,便是面对死亡,也坦然得很,只盼着老王爷能等等她,好叫二人在地下团聚。

就这样,杨太君留恋的看了一圈陪伴在自己身畔的儿孙们,咽下了最后一口气,毫无遗憾的阖眼离开。

结果,眼睛一闭一睁,她傻了。

破败的老屋,乌黑的墙面,漏风的窗户……

哦对了,还有她身上盖着的薄被,丝毫不保暖不说,还散发着一股子怪味儿。更糟心的,她居然是躺在稻草褥子上头,这家穷得连破褥子都没有了。

于是,她果断的又将眼睛给闭上了。

哭声四起。

“娘啊!娘你醒醒啊,娘啊娘啊娘……”

这哭声她熟啊,早在她阖眼的那一瞬间,就听到耳畔响起了儿子儿媳并孙子们的哭声。不过,差别还是很大的,她的儿孙都是地道的南方人,在国都南陵出生长大,不像现在耳畔传来的哭声那般带着明显的北方口音。

就这样,在哭声中,杨老太君不得不面对一个现实。

她借尸还魂了。

好处也不是没有,起码年轻了不止二十岁,按说这笔买卖很值当,毕竟人都死了,如今又活过来了,不是白赚的又是什么呢?

然而,她并不高兴。

从南到北倒是问题不大,可从养尊处优的王府老太君变成了家徒四壁食不果腹人家的老婆子……

这是何等人间疾苦?!

说真的,杨冬燕觉得她还不如死了呢。

借尸还魂的第一天,她躺在泛着酸臭味的土炕上发呆,拒绝相信自己又活过来的事实。

借尸还魂的第二天,她饿了,就着破了个口子的粗瓷大碗喝了一碗清得能瞧见碗底污垢的稀粥。

借尸还魂的第三天……

她看开了。

要说杨冬燕也不是生来就是好命的,最早以前她也就是个乡下穷丫头,到了年岁就按部就班的择了户人家嫁过去,结果摊上洪涝灾害,横竖活不下去了,俩口子索性豁出去离开家乡挣命去了。也就是她有这个命了,愣是叫她在那乱世之中挣出了一条生路,甚至因为从龙有功,她男人被雁国的开国皇帝赐封成了异姓郡王。

算了,就当重头来过吧。

说真的,杨冬燕还是很庆幸的,庆幸她借尸还魂的对象是个年近四十的乡下婆子。婆子嘛,青春是不在了,好歹家里有儿子有儿媳,这要是不幸穿成了个二八少女,搞不好还得重新嫁一回人,受气遭罪就不说了,关键是太造孽了。

就在她已经认命的时候,意外就这样发生了。

她不是饿吗?

别看那清得见底的稀粥被她嫌弃得不要不要的,但事实上它属于好东西。在大雁朝,只有南方才称得上是真正的鱼米之乡,北方这边稻米稀少且珍贵,因此这稀粥都能算是极好的补品了。

原就是看她都咽了气又醒转过来,可人是醒了却不吃不喝的,她大儿一狠心,才拿了家里剩下的钱去镇上换了一把黄米,拿回家熬好了喂她吃的。眼见她都好了,自然也就跟着家里人吃起了粗粮。

拉嗓子的粗粮啊,她院子里的粗使婆子都不吃的玩意儿,差点儿没把她噎死,连灌了好几口水才勉强下咽。

一想到她将来每一天都要吃这玩意儿,甚至连这玩意儿都不一定能吃得上,杨冬燕就觉得人生太艰难了。

吃黑面饽饽吧,会噎死。不吃吧,那铁定饿死。

她是黄连成了精吧?这也太苦了!

在万分挣扎之下,杨冬燕也说不清楚当时是个什么心境,反正就是人饥饿到了极点,眼前都出现幻觉了,只仿佛眼前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她本能的伸手一捞……

一个圆滚滚红彤彤的大苹果就这样出现在了她的手上。

也是恰巧,当时屋内没人,杨冬燕好歹也是经历过事儿的人,懵归懵,手上的动作却是不慢,赶紧把大苹果藏了起来,借口窝家里太久了,趁着天气好出门逛逛……

回来她手上就拿了个苹果,还说是在山上捡的。

说真的,这借口挺瞎的。

人称秃头山的大坳山啊,外围一圈全都是光秃秃的,上山捡苹果?枯枝烂叶都捡不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