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尝从容谏上聚财,上曰:“今两河数十州,皆国家政令所不及,河、湟数千里,沦于左衽,朕日夜思雪祖宗之耻,而财力不赡,故不得不蓄聚耳。不然,朕宫中用度极俭薄,多藏何用邪!”
宪宗元和六年(辛卯、八一一年)
春,正月,甲辰,以彰义留后吴少阳为节度使。
庚申,以前淮南节度使李吉甫为中书侍郎、同平章事。二月,壬申,李藩罢为太子詹事。
己丑,忻王造薨。
宦官恶李绛在翰林,以为户部侍郎,判本司。上问:“故事,户部侍郎皆进羡余,卿独无进,何也?”对曰:“守士之官,厚敛于人以市私恩,天下犹共非之;况户部所掌,皆陛下府库之物,给纳有籍,安得羡余!若自左藏输之内藏以为进奉,是犹东库移之西库,臣不敢踵此弊也。”上嘉其直,益重之。
乙巳,上问宰相:“为政宽猛何先?”权德舆对曰:“秦以惨刻而亡,汉以宽大而兴。太宗观明堂图,禁抶人背,是故安、史以来,屡有悖逆之臣,皆旋踵自亡,由祖宗仁政结于人心,人不能忘故也。然则宽猛之先后可见矣。”上善其言。
夏,四月,戊辰,以兵部尚书裴垍为太子宾客,李吉甫恶之也。
庚午,以刑部侍郎、盐铁转运使卢坦为户部侍郎、判度支。或告泗州刺史薛謇为代北水运使,有异马不以献。事下度支,使巡官往验,未返,上迟之,使品官刘泰昕按其事。卢坦曰:“陛下旣使有司验之,又使品官继往,岂大臣不足信于品官乎!臣请先就黜免。”上召泰昕还。
五月,前行营粮料使于皋谟、董溪坐赃数千缗,敕贷其死;皋谟流春州,溪流封州。行至潭州,并追遣中使赐死。权德舆上言,以为:“皋谟等罪当死,陛下肆诸市朝,谁不惧法!不当已赦而杀之。”溪,晋之子也。
庚子,以金吾大将军李惟简为凤翔节度使。陇州地与吐蕃接,旧常朝夕相伺,更入攻抄,人不得息。惟简以为边将当谨守备,蓄财谷以待寇,不当覩小利,起事盗恩,禁不得妄入其地;益市耕牛,铸农器,以给农之不能自具者,增垦田数十万亩。属岁屡稔,公私有余,贩者流及他方。
赐振武节度使阿跌光进姓李氏。
六月,丁卯,李吉甫奏:“自秦至隋十有三代,设官之多,无如国家者。天宝以后,中原宿兵,见在可计者八十余万,其余为商贾、僧、道不服田亩者什有五六,是常以三分劳筋苦骨之人奉七分待衣坐食之辈也。今内外官以税钱给俸者不下万员,天下千三百余县,或以一县之地而为州,一乡之民而为县者甚众,请敕有司详定废置,吏员可省者省之,州县可并者并之,入仕之涂可减者减之。又,国家旧章,依品制俸,官一品月俸钱三十缗;职田禄米不过千斛。艰难以来,增置使额,厚给俸钱,大历中,权臣月俸至九千缗,州无大小,刺史皆千缗。常衮为相,始立限约,李泌又量其闲剧,随事增加,时谓通济,理难减削。然犹有名存职废,或额去俸存,闲剧之间,厚薄顿异。请敕有司详考俸料、杂给,量定以闻。”于是命给事中段平仲、中书舍人韦贯之、兵部侍郎许孟容、户部侍郎李绛同详定。
秋,九月,富平人梁悦报父仇,杀秦杲,自诣县请罪。敕:“复雠,据礼经则义不同天,征法令则杀人者死。礼、法二事,皆王敎之大端,有此异同,固资论辩,宜令都省集议闻奏。”职方员外郎韩愈议,以为:“律无其条,非阙文也。盖以不许复雠,则伤孝子之心而乖先王之训;许复雠,则人将倚法专杀,无以禁止其端矣。故圣人丁宁其义于经,而深没其文于律,其意将使法吏一断于法,而经术之士得引经而议也。宜定其制曰:"凡复父雠者,事发,具申尚书省集议奏闻,酌其宜而处之。"则经律无失其指矣。”敕:“梁悦杖一百,流循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