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着迷地感受着她的爱,这是我好久好久没有体会到的,哪怕我知道,她只是短暂地移情给了我。
我的初中就在家附近,一般早上和中午,都是我妈负责,不需要我帮忙。而晚上我妈下班比较迟,需要我一放学就赶回家照料弟弟。
至于周末和寒暑假,我更是几乎24小时陪着他。曾经偶尔还会带着我外出旅游的爸妈,自此再也没有过。
我弟弟很乖,算是个好照顾的小孩,这也是我妈放心把他托付给我的原因。
可她的女儿一点也不乖啊。
我记得有一次我给他洗澡,突然入定般望着那将我和他区别开的器官。
冲动来得很突然,等我意识到的时候,我已经用力捏住了它。
我听见我弟弟在哭,撕心裂肺地哭,一双眼红通通的,奶声奶气地喊我“姐姐”。
我幡然醒悟,匆匆松开了手,我弟弟也瞬间止住了眼泪(他不是那种会闹个不停的小孩)。他伸手摸了摸那里,然后眼巴巴地看我,又喊了我一声“姐姐”。
我好想捂住他的嘴,好想让他不要再开口,我不希望他喊我“姐姐”,因为我不想当他的姐姐,也不配当他的姐姐。
我好恨他、我好恨他、我好恨他。
与他待得越久,我越是恨他。
偏偏我还要好声好气地哄着他,陪他玩幼稚的游戏,看无聊的动画。
渐渐地,我起了点坏心思。
我拿出我小时候的玩具给他玩,我教他捏着嗓子说话,夹着腿坐,小碎步走路。
我陪他编绳子,玩娃娃,玩厨房过家家。爸妈给他买的飞机火箭玩具,统统被我丢在了角落里。
我还给他看公主和芭比娃娃的动画片,看着她们和王子亲吻说爱,我让他模仿着演戏,他演公主,我演王子。
我看着他一天天变成我理想中的样子,看着他成为其他人眼里的怪胎,不知道有多高兴。
我想让我爸妈知道,他们折腾了十二年,花费了那么多时间和金钱,遭受了那么多痛苦,最后得到的还是个女儿。
但是最后我发现,不论他变成什么样,只要他有那根东西,他永远是我爸妈心中最宝贝的儿子。
而我在他小时候没废了它,长大了也下不去手。
又或者,就算真的动了手,结果还是不会变。
可让我痛苦的是,如果我抽离出自己的身份,以一个完全公正客观的角度来看,其实我的弟弟很好。
尽管我不想承认,但他确实是个乖巧懂事的小孩。
有次我骑着自行车接他从幼儿园回家,不知怎的,他的脚突然卷进了车轮里。
他将我的腰抱紧了些,很有礼貌地说:“姐姐,你可不可以停一下,我的脚卡进去了。”
街上太吵,方便我假装听不见,用力蹬下了脚踏板。
我弟弟痛到难以自制地大哭起来,引得路人纷纷侧目,我也无法继续装作不知情,只得匆匆停下车。
和其他孩子比起来,他很少会哭。可能因为我从来不会哄他,每次他一哭,我便视而不见地做自己的事,哪怕他止住哭也不会马上理他。次数久了后,他再也不敢哭了。
而这次,大抵确实是太疼,他抱着我大声哭个不停,口齿不清地说“姐姐我真的好疼”。
我轻声细语地哄他,他实在是很好哄,虽然疼到还在不住地倒吸凉气,但很快止住了眼泪。
谁料到他的脚太脆弱,轻而易举就骨折了。
我爸妈匆忙把他带到医院,等他们仨回来后,我爸妈劈头盖脸把我骂了一顿。
我板着脸任由他们训我,每次他们骂我,我都是这副模样。
我不会承认,也确实不觉得自己有错。更何况,如果他们没有生下弟弟,我也不会犯错。
大概看我冥顽不灵的样子太可恨,我爸狠狠扇了我一巴掌。
我的视野一瞬间天旋地转,眼泪“唰”一下就出来了。
就在这一片模糊中,我看见弟弟单脚艰难地跳向我,在我面前张开双臂,弱小却勇敢地试图保护我。
他大声说不是我的错,是他觉得好玩,故意把脚伸进去的。
我很庆幸我的眼泪在这之前就落下了,这会儿哭得再凶,也不会太显眼。
回到房间后,弟弟小心翼翼地仰头看着我,怯生生地和我道歉,说都怪他,才害得我被父母骂。
我的鼻子酸得一塌糊涂,蹲在他身边望着他打了石膏的脚,问他是不是很疼。
他摇摇头,笑着说一点都不疼。
他越这么说,我的眼泪越是淌个不停,于是他伸出手,轻轻摸摸我的脸,问我是不是很疼。
他的手小小的、嫩嫩的,摸在我脸上的动作很小心翼翼,一双清澈的大眼睛,就那么真切地看着我。
我赶紧别开眼,叫他别碰我。
我甚至巴不得他是个顽劣无度的小孩,这样我就能不遗余力地恨他,不会有任何愧疚。
好在每每我感到歉疚时,我爸妈都会对他付出数倍的好,让我把那些歉疚统统抵消,转换为恨意。
他们努力工作,努力挣钱,我弟弟的条件越来越好,我却还停留在原地。
他们挣的钱,几乎都不会花在我身上。当我自己攒钱想要买件漂亮衣服时,他们已经给尚未懂事的我弟买了房子。
那天我弟举着房本跑到房间里,他开心地说:“姐姐,以后我们一起住新房子吧。”
我打开房本,看着上面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反手把房本扔到了他脸上。
自此我下定决心,只要我有机会离开,我就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上大学时,我认识了一个男人,比我大五岁,在学校附近开了个小超市。
我常常进去买东西,一来二去,两人日渐熟稔,走到了一起。
他对我很好,我第一次遇到这么宠我的男人。他会给我买花买口红,隔三岔五带好吃的来学校看我,下雨时怕我鞋子沾湿,他甚至会一路将我背到宿舍楼下。
他对我太好了,我也就此原谅了他和前女友藕断丝连,以及两度和前来光顾的女顾客打情骂俏。
其实回头来看,他对我的好实在很廉价。
但我感受到的爱实在是太少太少,于是这一点点好,都会让我无比满足,甚至把它当成了珍宝,舍不得松手。
他已经到了被催婚的年纪,他向我承诺我一毕业我们就结婚,他也付了房子的首付,未来还会努力买车,只是可能没钱付彩礼了。
我说我一分钱彩礼也不要,因为我知道那不会到我手上。我只希望他带我走,给我一个家。
他说好,所以我义无反顾地和他结婚了。
那本偷来的户口簿在用来领结婚证之前,又被办了另一件事——
我拿着它,改掉了陪伴我二十多年的名字。
他叫林家望,我叫林招娣。他是林家的希望,而我只是企盼他到来的一个寄托。
所以我改名叫林克弟,我要让他们家永远没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