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感来自陈奕迅《1874》
·背景借鉴民国,au向,军阀斯汀格x大小姐克莉丝
“情人若寂寥地出生在1874,刚刚早一百年一个世纪。”
昏黄的灯光照亮门口。
门黑漆漆的,还是从前时兴的木门。看起来笨重,实际只是一道浅浅的防御,挡不了几颗子弹。然而门的漆是新刷的,如皮面般亮闪的新黑和浓墨的残痕混成一团,涂满边角,不留一丝缝隙。黑门与灰瓦照应,还有刮得惨白的墙——兴许墙不是新刮的,也犯不着重新涂抹这么一大片的白墙。青苔就跟着潮湿的雨水生长,留下层层叠叠的绿来。台阶底下的街道是石板做的,行人的脚印在此未能留下深刻的印记,反倒是打磨得光滑。后来多了些响声,与人声不同的嘈杂声,那刺耳的声音惊得旁人纷纷侧目,腿也跟着移到边上去了。锃亮的黑面,两盏大碗的白灯,与门口昏黄的光形成对比。明晃晃的光撕开沉静的夜,毫不客气地停在那里。于是门口站立的人动了动,她站在那里有些时候了。身上的黑昵斗篷跟着向下的脚步颤动,最扰人的还是系好的两条金链子。她却没看,直挺挺地向下走,直到身后传来声音。
那扇带着历史沉重气息的木门打开了,从中探出一道身影。中年女人盯着她的背影看,她也停下脚步转过身。女人想说什么,话似吐不出的痰堵在喉咙,一双漆黑的眼呈现几分担忧。她的嘴角扯开,下定决心喊面前的人。
“克莉丝小姐……”
但她的声音很快就微弱下去,夜风狠狠地给她一个巴掌,她哆嗦着闭嘴。女人看见汽车的后座门开了,看不见里面的情形,里面的人也不许她看见。打开的门监视她的一举一动,像卧虎的石洞,蓝色眼睛泛着冷光。于是女人俯身,重新张开嘴,别扭地说出新称谓:“尤克利夫夫人。”
“小姐”变为“夫人”,“克莉丝”变为“尤克利夫”,身着黑昵斗篷的女性表情没有任何波动。她对着女人点头,接过她递给自己的糕点。还是热的,放在手心有股暖意。三月的风还有些刺脸,克莉丝缩了脖子。从面容来看她是年轻的,约莫二十岁的年纪。棕色长发合着当下流行的款式,松松地盘起,插着一根簪子。女人没见过那簪子,从前克莉丝也不会戴这样的簪子。玫瑰的款式,金灿灿的颜色,与昏黄的光合为一体。女人还想再说什么,如果叮嘱她不要把闲言碎语放心上,不知她会不会听。金色瞳孔微敛,光芒一闪而逝,她已经转过头去了。车里的人伸出手,戴着白手套,军绿的衣面与烫金的边,袖口钉着两颗金色的纽扣。克莉丝左手提着女人递给她的糕点,右手放在他的掌心。白色手套一合,克莉丝婷婷袅袅的身影装进轿车。于是女人只能伸长脖子看,汽车轰隆隆的声音和黑色的尾气逼迫她后退。但她依旧犟着脖子,直到窗户摇下,瓷白的脸露在她面前,勾勒一个冰凉的笑容。女人知道她的性格不算活泼,也没这么冷淡。她愣神的间隙车窗又重新摇上了,碗大的灯照出一条路,行驶在宁静的青石道上。
车内比外面暖些,克莉丝解了胸前的两条金链,晃来晃去实在叫人不舒服。黑昵斗篷下是一条月白色的旗袍,简单的玫瑰花纹,从肩膀沿到腰间。她把糕点放在旁边人手里,男人只是提着绳,递给前座的副官。
“你在门口等很久了?”
“没有。”
克莉丝脱口而出,眼神相撞的那一刻她看见男人挑了挑眉。他很会识别谎言,在他面前克莉丝的话没有任何欺瞒性。更何况她的手也出卖了她,即便有糕点温暖,她的指尖还是冰冷的。男人牵起她的右手,细长柔软的手指,指甲涂成玫瑰红。他隔着手套搓揉克莉丝的指尖,口腔的热气吹到手背。克莉丝脸颊泛红,又不好收回自己的手。
“我应该早点来的。”他放下克莉丝的右手,又执拗地牵过左手。
“早点来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克莉丝瞅了一眼司机和副官,他们都盯着前方,不敢回头。按照她的计划也不该这么早出来,只是和那间屋子里的人谈不来,不如早早出来得个清净。那些人的姿势是畏惧的,眼神又是憎恶的,或许带着好奇与疑问,总之善意很少。
男人轻笑一声,却不是很满意这个答案。或者说他不满意屋子里的那帮人,原本他打算跟着克莉丝回家瞧瞧。家只是克莉丝的家,也只是出嫁前的家。按照礼仪他应该去拜访,然而人家不搭理他,他也看不上。克莉丝嫁给他的时候也没有家人,他应当许诺一场轰轰烈烈的婚礼,然而她只是扯着户口去了民政局,从此成为他的妻。这些事发生在一个月之前,独身的大军阀突然有了家室。没有举办婚礼也没有大肆宣扬,只是安安静静地登在报纸上,像寻常的夫妻。八卦和闲言充斥这片区域,掌权者有了妻子,她来自古板的家族。遵循旧制的大小姐嫁给了军阀,听说家族的老爷夫人还闹了脾气,差点除去族谱上她的名字。克莉丝不在意这件事,但是斯汀格在意。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解决的,总之家族的门重新开了,克莉丝这才回门。
“他们还是那个样子?”
斯汀格从不称呼她的父母,只用“他们”代替。在他心里,除了天地,没有更沉重的锁能压住他。除了克莉丝,他还记得相遇的下午,女孩提着裙边不小心闯进森严的军营。像是迷失的鹿误入荆棘丛林,灰黑的尖刺阻碍她的脚步。斯汀格本该嘲笑这样的人,愚蠢无知,不知道战火的凶狠。然而克莉丝抬起头的刹那他沉默了,小鹿有一双亮盈如湖水的眼睛,金色的瞳孔如同夕阳洒下余晖。她穿着白色的裙,脚上踩着细跟的黑色牛皮鞋。锋利的尖刀和捕猎的枪口都对准了她,但她站在中间,平静地和他对视。那一眼拉过时间的距离,有什么哽在他的喉咙。眼前的人给他熟悉的感觉,两人好似共同度过百年的时光。他确信自己是没见过这张脸的,过去的二十几年他甚至没有见过和她相似的面容。钟声从远处传来,也许是教堂,也许是钟楼。沉重的钟声划出悠长的旋,打着圈落在他耳边,像神的指令。斯汀格不信神,但是没有任何话语能说明这一刻的感觉。冥冥中的指引原来是这种感觉吗?包围她的刀和枪都放下了,女孩直立在中央,像舞台的主角。
克莉丝没有说话,不过是几十分钟前的事情,她已经忘得差不多了。也不是因为她的记忆很差,只是那些事实在没有记得的必要。被称作“父母”的也没有尊重的必要,他们原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只有那递给她糕点的保姆,克莉丝取下了手腕的翡翠镯子,塞在她的衣兜里。世间的暖意太少,有些情感只能用物质回应。她低头瞧了一眼自己的双手,干干净净的,什么也没有。克莉丝不喜欢戴首饰,从前不喜欢,嫁给斯汀格以后也不喜欢。指尖红得锐利,和他衣袖的烫金遥遥相望。有的朱砂痣该点在心上,他偏要她留在指尖。斯汀格松开她的双手,总算揉暖。军人的力气还是大些,即便他再三注意,力道还是大了。冷白的手背搓成淡粉色,搁在她月白的旗袍上,更加明显。斯汀格盯着她的手看了一会,忽然叫司机向右。
克莉丝记得回公馆该往左转:“你做什么?”
“太素了。”斯汀格摇头,“缺点什么。”
缺点什么呢?人活世上来也空空去也空空,克莉丝从不奢求别的。车窗外的霓虹灯光晃进来,素白锦缎照出红红绿绿的颜色。红棕的墙砖和墨绿的瓦,分明是眼前的景象,却和回忆一般陈旧。一个曲转的大弯,街的一头与另一头相连。左边是摆着当下时兴服饰的店铺,右边是皮货店。有的店铺已经打烊,那些亮着的灯映出粗糙的温暖。回忆和真实重合,克莉丝一时间分不清这是梦还是现实,她痴痴地看着窗外,直到斯汀格拍拍她的头。
“到了。”
快打烊的门店,略显疲态的老板打了哈欠。商人的眼是最尖的,他瞥到那一抹军绿的时候立刻清醒过来,如唱戏变脸,堆起笑容。男人并不理他,只执起女伴的手,让她小心脚下的门槛。细长的眼转了一圈,他很快明白今天的主角是谁。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传闻中的将军夫人,是个年轻姑娘,并没有传闻的妩媚姿态。看钻戒的眼神也是清冽的,老板一时弄不清她是真的不想要首饰,还是阅览无数,已经到了不动声色的境界。若是如此,那还真是人不可貌相。他见过太多女性,穿着旗袍的或是大氅的,雍容华贵或是清秀温婉的,再镇定的女人都会露出一点马脚。不会露马脚的多半是没有男伴在身边的女性,她们昂首走进,大多装有足够的交易筹码。可是眼前的将军夫人只是扫了一遍,气定神闲。眼前分明是个年轻姑娘和任人宰割的大款,老板却觉得自己碰着了对手。细碎的钻石想必是拿不出手的,玻璃橱窗展示的不过是冰山一角。于是他上了楼,先是摆出一尺黑丝绸。夫人沉默,将军摇了摇头。
老板暗自思忖,总算拿出一个墨绿丝绸盒。钻石的粉显得人年轻些,和璀璨的白不一样,那晶莹透明的颜色澄澈得空旷,叫人心惊。倒是这粉的如春日盛开的樱花,看了就觉得暖。干净温暖的颜色,很适合她。斯汀格不假思索地点头,克莉丝伸长手,仔细打量。钻戒落在右手的无名指,她记得斯汀格给她买过一个,作为结婚信物。克莉丝不明白他干嘛又买一个,多费钱财。斯汀格不这么想,戒指尺寸刚好,克莉丝仿佛是它命定的主人一般。他从前也不喜欢这些玩意,还不如几把枪来得实在。斯汀格应付人总是应付得敷衍,若是礼仪需要,他就买些时尚的玩意丢给人家。得到礼物的姑娘还在春心荡漾,不知道他转头就忘。时尚的快消品是平庸的河流,塞满汹涌的水流向前。河水洗刷,人就忘了。陪女士买首饰是绅士的礼仪,挑选礼物给妻子是丈夫的职责。斯汀格是给她买过钻戒,那时候他根本不了解这些,只是拿了店里最大的那颗匆匆离开。想来男人还是有点俗气和傻气,堆砌珠宝和金屋藏娇是他的本能。克莉丝对着他的疑问轻轻点头,算是回应自己喜欢这份礼物。俊朗的脸流露笑意,看得旁边包装礼盒的老板杵在原地。直挺的背已经消失在他眼前,娇小的身影裹在他身边,步伐较慢。她踩着高跟的步子都有些虚晃,怎么会是流转百花的翩翩蝴蝶?老板的眼神还没收回来,阻断他的是更加无情冷漠的副官。老板惊异怎么会有人随时把条子带在身上,副官并不回应他的惊异,大概是习惯了将军如童话魔法一样的付钱方式。他的一举一动都是训练出来的刻板,给钱都给得毫无风情。
替长官给女人付钱,确实没什么浪漫的。老板向他点头哈腰,说欢迎下次光临。副官离开的脚步果然停住了,他不可思议地抽了抽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