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当年那块玉佩是我拿的

他身边只有杜九这么一个可以绝对信任的人,还偏偏学武功学傻了,脑子不太灵光。

“疼……好疼……将军……”

朝歌体内的余毒侵蚀着他的血肉,额前的头发全都被汗打湿了,贴在脸上。

他从前这么疼的时候,都会喊他娘,现在不喊了。

从他被人带走的那一刻,他就已经没了娘了。

不知怎么了,就喊出了将军,好像只要想到将军,疼痛也会减轻。

“他怎么还没醒?你这庸医是老糊涂了吗?”

顾知礼冲进去,揪着徐太医的衣领子暴吼,表情差点要把他生吃了。

“这毒已经没什么大碍了啊,人应该快醒了……不对,这好像是,喝醉了?”

徐太医刚才也纳闷呢,按理说,他施针完毕,人就该醒了的。

这也不像是晕了过去,还满口说胡话呢。

“唔,他刚才喝的酒,好像很烈。那你走吧,外头安排了人接应你。”

顾知礼松了徐太医,连句感谢的话都没有,完全是打发叫花子的口吻。

徐正经本来还想讨口水喝,看了看顾知礼的脸,又把话吞了回去。

这叫什么命啊!

“将军,别人说,人死之前,会看到自己最想见的人,最想去的地方。”

朝歌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睛,脸色绯红,看着坐在床边的男人发呆。

他刚才看见,将军骑着马,带他去了长安城。

一眨眼,将军又坐在了他旁边。

可能也是他的幻觉吧。

不过,这次的将军看起来,比刚才那个显得真多了。

“你没有死。”

顾知礼替朝歌拉了拉被子,把小小的他围起来。

谁知道一向顺从的朝歌,竟然推开了被子,偏要把整个脑袋露出来,还伸手去抓他。

“将军,你生得真好看。那时候就很好看了,朝歌从来没见过这样好看的人,所以一直没有忘记。”

朝歌以为将军说的话也是自己幻想出来的,他是真的不想死啊,所以才想让将军告诉他他没死。

“好看么?”

顾知礼摸了摸自己的脸,他曾经无比痛恨自己这张脸,甚至想毁了去。

可他不甘心,要毁了,也该是那个人毁了,而不是他。

对着自己的容貌,他这十九年来除了厌恶只有厌恶,别人多看两眼,他便恨不得挖了那人的眼珠子。

然而此时此刻,少年痴痴地看着他,说好看,他便觉得长成这样似乎也不错。

“那时候将军浑身都是血,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我背着你,走了好几里夜路,才找到郎中。”

朝歌回忆起初见时的情景,觉得一切似乎都是冥冥中注定。

自己无论走到哪里,都能碰到将军。从遇到那一刻,命运便紧紧地交织在了一起。

“什么时候的事?”

顾知礼皱起眉头,他怎么不记得有这回事。

不过,他七年前,路过金陵城时,的确被人追杀身受重伤。

“我没有钱,就偷偷拿了将军您的玉佩去换,可郎中不认。我怕你死了,就把养弟弟的钱给了郎中。可回来时,你就不见了了……我攒的钱也没了,就被爹娘卖进了欢云楼。”

朝歌没有回答顾知礼的话,在那里自说自话着,边回忆边讲述着自己的经历。

这些话在心里积攒了太久,他没人可以说,也不知道跟谁说。

反正都快死了,有什么就都说出来吧。

“你为什么不早说?”

顾知礼捏紧了拳头,砸在床侧。

他记得,杜九和他说过,七年前有人救了他。

那时候追杀他的人把杜九引开了,他才十二岁,武功虽然已经不低,却还是打不过别人,只能没命地逃。

狼狈地逃进树林里后,短暂地甩开了那些杀手,后来由于失血过多晕倒了在了草丛里。

要不是有人把他带走了,那先赶过去的就是那些杀手,而不是杜九了。

后来也有派人去附近打探过,没有找到救他的那个人都任何消息。

他这次来金陵城,除了扳倒城主这件大事,也有让人去打听这件事。

然而这么多年过去了,找一个人无异于大海捞针。

没想到,文歌身上的那块玉佩,竟然是从朝歌这里得来的。

而自己多年寻找的人,竟然就在自己的身边,甚至为了自己,差点送命。

“被卖进欢云楼,我原以为是我这辈子最倒霉的事。可我见到了将军,将军还活着,而且是个大英雄,真是太好了……”

朝歌翘着嘴角笑起来,两只眼睛弯成月牙,比平时的那种假笑不知好看了多少倍。感谢以下小可爱的打赏?

萌友17366733756(200耽币)

英国梨与小苍兰(999耽币)

感谢以下小可爱的催更票?

铭铭233(50张)

祝铭叔和他男朋友生活性福!

感谢以下小可爱的月票?

戏鸳鸯(2张)

意难平_